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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及监督管理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11-12-26 13:59:38 来源:本站

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投资各方签字、盖章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原件);

2、投资各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3、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二、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

3、公司章程(原件;由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5、投资各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所在国(地区)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6、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公司住所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审批的,提交前置许可、审批文件或证件(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

9、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原件;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以及设立时缴付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的其他类型的有限责任公司);

10、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原件;仅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境内被授权人的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12、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为拟设立公司的,毋需提交);

13、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三、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原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名称变更后,需换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将副本1交登记机关准备案,已提交的除外)。

四、办理外商投资企业住所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3、公司住所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原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住所变更后,需换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将副本1交登记机关准备案,已提交的除外)。

五、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章程明确规定董事长委派产生的,毋需提交);

3、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原件);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原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六、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原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仅限增资适用);

6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原件;仅限减资适用);

7、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8、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七、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实收资本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八、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时间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原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九、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方式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原件);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十、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原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十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原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审批的,提交前置许可、审批文件或证件(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十二、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4、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5、依法经其它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原件);

6、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股权受让方为新增投资者的,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 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新增的外国(地区)投资者还需提交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境内被授权人的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7、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8、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原件);

9、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十三.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名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投资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原件;中方投资者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由法定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外方投资者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十四、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新任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原董事、监事、经理的免职文件(原件);

3、涉及章程相应条款修改的,需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原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为原件,其余为本公司通过年检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仅适用于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十五、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备案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4、依法经其它投资方同意的质押合同(原件);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十六、办理外商投资企业不涉及登记事项修改备案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原件);

4、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

十七、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清算组成员备案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其他材料

十八、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原件;经营期限届满的毋需提交);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税务、海关的完税证明(原件);

7、企业设有分支(办事)机构的,需提交分支(办事)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

8、营业执照正、副本;

9、其它有关文件。

十九、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限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经审批的公司提交);

3、隶属公司章程(原件);

4、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隶属公司通过年检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前置审批文件(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仅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分公司);

8、其它有关文件。

二十、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

2、隶属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3、隶属公司通过年检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其它有关文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二十一、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营业场所(地址)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

2、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其它有关文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二十二、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

2、负责人任免文件(原件);

3、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分公司负责人登记表(原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其它有关文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二十三、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经营期限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

2、隶属公司通过年检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其它有关文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二十四、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

2、隶属公司通过年检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审批的,提交前置许可审批文件或证件(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

5、其它有关文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二十五、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企业类型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隶属公司企业类型变更证明(原件;由隶属公司登记机关出具);

4 、隶属公司通过年检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审批的,提交前置许可审批文件或证件(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

7、其它有关文件。

二十六、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注销时应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的分公司);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其它有关文件。

二十七、外商投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

2、子公司加入集团的申请(原件);

3、由母公司盖章的企业集团章程(原件);4、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原件);5、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由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6、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原件;仅适用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由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企业集团及国家试点企业集团);7、其它有关文件。

二十八、外商投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

2、修改后的由母公司盖章的企业集团章程(原件);若有新成员加入集团,另需提交:

3、企业集团新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原件);

4、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由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母公司名称变更、住所变更应提供母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集团变更母公司,按企业集团设立提交其它材料)

二十九、外商投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

2、其它有关文件。

三十、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设立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文件)

8、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1、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其他有关文件。公司投资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鼓励或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的,应提交董事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决议;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含宁波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十一、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公司名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变更名称,应当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主要内容: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根据需要提交核准的《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委托权限的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三十二、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公司住所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5、公司新住所的使用证明;(同“设立登记”)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十三、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视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产生办法和程序的不同分别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决议主要内容:(1)变更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任期未满变更的还应说明免职原因);(2)若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同时涉及产生程序或组织机构设置的调整则应明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监事、经理调整的,需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在《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相应的位置)。

若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的,需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三十四、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1)决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2)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3)增资后公司的股本结构;(4)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不同比例增资,并涉及国有、集体产权变动的,应经评估后出示评估报告和批准文件,并参照评估后批准的价格办理增资,提交股东会确认的股权变更协议;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5、验资证明;

6、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十五、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三次,并在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1)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数额;(2)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3)减资后的公司各股东的股本结构;(4)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报刊刊登的至少三次减资公告;

5、股东会决议确认的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该说明的主要内容:(1)公司截止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之日共有多少债务;(2)公司截止申请变更之日未偿还部分是否已落实担保或是否与债权人达成协议;(3)股东承诺对公司减资前的所有债务(隐性债务)以减资前的投资额为限承担连带责任。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7、验资证明。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8、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十六、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5、增加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三十七、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公司营业期限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公司变更经营期限的,应由股东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5、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审批机关对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

三十八、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公司股东的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公司变更股东的,应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

主要内容:(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新股东会决议;

主要内容:(1)新的股东会成立;(2)修改公司章程;(3)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

6、修改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7、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8、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同“设立登记”);

10、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涉及国有、集体产权变动的,应经评估后出示评估报告和批准文件,并参照评估后批准的价格办理股东变更手续。

三十九、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公司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怎样办理?是否交费?办理时限?

答:公司的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决议;

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5、股东变更姓名或者名称的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7、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十、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企业类型变更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公司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并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议;

主要内容:(1)决定变更公司的企业类型;(2)其他视变更的情况应决定的事项。

4、按照拟变更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提交相应的文件;

5、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十一、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注销登记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定公司注销并成立清算组织的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主要内容:(1)公司解散原因及股东会同意解散意见;(2)决定成立清算组并明确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人选;(3)股东会认为应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清算组应履行的职责等)。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的决定以及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决定注销并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4、清算报告及确认的文件;

清算报告主要应载明的内容:(1)清算基准日公司的基本资产负债情况;(2)公告情况;(3)债权债务及对外投资的处理情况;(4)债权债务处理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行政机关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十二、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

四十三、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年检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十四、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裁决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企业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名称争议时,应当向核准他人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资格证明;

3、举证材料;

4、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署并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情况、名称争议事实及理由、请求事项等内容。

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资格证明。